POC_2022_00207
王凤英,女,1942年生,江西省南昌市人,法轮功学员。因信仰并宣传法轮功,王凤英曾遭2次刑事拘留、2次劳教(第二次因“高血压”被释放)、1次被强制关押洗脑班。2016年,她又遭到4次抓捕。 2017年6月12日,因再次悬挂法轮功条幅,王凤英被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凤凰洲派出所的公安人员抓捕,并于同年7月17日被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逮捕。2017年11月13日,案件在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开庭审理。2018年1月19日,她被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她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其刑期至2020年6月11日,后刑满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