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强

吴永强

实名举报人

POC_2025_00218

  • 当前状态 刑拘候审
  • 地区 陕西省 > 渭南市 > 临渭区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吴永强,陕西公安厅治安局民警。因反腐,吴永强遭陕西当局打击报复。2021年12月28日被宣布给予开除党籍、撤职处分后,他向公安厅党委、陕西省委组织部申请申诉。期间,被公安厅人事处多次要求强行谈话,遭吴永强拒绝。2022年1月7日吴永强发微博称:“我是一直举报陕西贪腐的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民警,前共产党员吴永强。我遭陕西腐败强权打击报复,2021年12月28日宣布给予我开除党籍、撤职处分,之后,我依规向公安厅党委、陕西省委组织部申请申诉。在我申诉期间,公安厅直属机关党委(直工处)违反程序找我谈话,被我拒绝,而公安厅人事处多次让治安局、治安二处做我工作,要和我谈话,企图逼迫让我认可对我打击报复的处分。2022年1月7日15时许,治安局、治安二处领导再次劝我,被我拒绝。可是,我刚回到办公室,公安厅人事处三人便到我办公室,企图强行和我谈话,被我强硬拒绝,我提出警告并将公安厅人事处三人赶出办公室。我强烈要求依法查处厅人事处溢用职权的违法行为!”2024年,吴永强实名举报陕西纪委书记王兴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2025年2月16日,吴永强进京维权,于2月22日遭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刑事拘留。先拘押在北京西城区看守所,后转交陕西渭南警方,目前羁押在陕西渭南市临渭区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陕西省 > 渭南市 > 临渭区
案件描述
2025年2月22日,吴永强遭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刑事拘留。先拘押在北京西城区看守所,后转交陕西渭南警方,目前羁押在陕西渭南市临渭区看守所。罪名:寻衅滋事罪。

吴永强 在本案中的情况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