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志

刘大志

公益人士

POC_2025_00134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湖南省 > 长沙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更多訊息,請見: For further information please refer to:      https://www.nchrd.org/2019/08/cheng-yuan-liu-dazhi-wuge-jianxiong/ 刘大志,曾用名刘永泽,湖南省长沙市人,乙肝病毒携带者、爱滋病病毒感染者等群体维权诉讼代理人,民间公益组织“长沙富能”NGO成员。曾多年从事公益维权活动,代理过多起乙肝病毒携带者、爱滋病病毒感染者维权诉讼等案件,深受弱势群体欢迎;近年来,因从事公益维权活动且与海外人道服务机构多有来往,遭当局监控。2019年6月,因在推特上转发同情香港「反送中」抗议行动的言论以及自由亚洲电台对香港反送中游行的报导,于2019年7月21日被湖南省长沙市国家安全局警方突然跨境从广州市其办公室带走,并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审讯期间,多被问及其在长沙富能所做工作内容、资金何来、与哪些海外机构有染或合作及其近期发推特所涉内容等详情;其事先委讬代理律师向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了解详情遭拒,仅告知被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并与 “长沙富能” 另两名NGO重要成员程渊、吴葛健雄被视为同一罪案;2019年8月26日,其被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20年9月初,其三人案在长沙市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受审,但却一直审而未判;直至2021年7月20日,终被长沙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统一宣判,其中,其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21年7月21日,刑满释放。其在看守所内身患胃病,导致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其原所在公益组织长沙富能曾于2021年6月16日致信湖南省国家安全厅,就其及一同被押的程渊、吴葛健雄的健康状况与羁押处境深表担忧和关注。此前被羁押于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9-07-2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湖南省 > 长沙市
案件描述
刘大志于2019年7月21日被湖南省长沙市国家安全局警方从广州市其办公室带走,并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9年8月26日,被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20年9月初,其三人案在长沙市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受审,直至2021年7月20日,被长沙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统一宣判,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21年7月21日,刑满释放。

刘大志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9-07-21
逮捕 2019-08-26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期
2 年
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 2 年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1-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