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葛健雄

吴葛健雄

公益人士

POC_2025_00133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湖南省 > 长沙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更多訊息,請見: For further information please refer to:      https://www.nchrd.org/2019/08/cheng-yuan-liu-dazhi-wuge-jianxiong/ 吴葛健雄,湖南省长沙市人,外称“小吴”,弱势群体维权诉讼代理人,民间公益组织“长沙富能”NGO成员。“长沙富能”公益机构成立于2016年3月,工作范围主要涉及监督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行政运作等,并关注残疾人的教育和平等就业权保障等问题。 吴葛健雄因积极从事公益维权活动,代理多起维权诉讼案件等,深受欢迎;近年来因在参与公益维权同时,与机构其他CEO成员和海外人道服务机构往来较多,遭中共当局严密监控。2019年6月,吴葛健雄对香港“反送中”抗议有同情言论, 7月22日,他与富能创办人程渊、另一位成员刘大志一同遭湖南省长沙市国家安全局警方从公司办公室带走,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其事先委讬代理律师向长沙市国安局了解详情遭拒,仅告知被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后其代理律师被强行更换为官派律师;2019年8月26日,被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转正式逮捕,并被被羁押于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该案已于去年7月20日上午经长沙市中级法院秘密判决。其中,程渊被判刑5年,吴葛健雄被判刑3年,刘大志被判刑2年。2020年9月初,其三人案在长沙市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受审,但一直只审未判;2021年7月20日,终被长沙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统一宣判,程渊被判刑5年,刘大志被判刑2年,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22年7月21日,刑满释放。此前在衡阳市衡南县衡州监狱第四监区(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鸿业路衡州监狱第四监区,邮递区号:421131)服刑。知情人士则透露,吴葛健雄刑满释放后仍被剥夺政治权利,家属也因此遭噤声,而他们至今没有收到判决书,仍然不清楚吴葛健雄的案情细节。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9-07-2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湖南省 > 长沙市
案件描述
2019年7月21日,吴葛健雄被带走,7月22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8月26日被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转正式逮捕。2021年7月20日,长沙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22年7月21日,刑满释放。

吴葛健雄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9-07-21
逮捕 2019-08-26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期
3 年
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 2 年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2-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