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兵

张国兵

维权人士

POC_2022_00192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广东省 > 河源市 > 东源县
  • 出生日期 1975-10-25 (50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张国兵,1975年10月25日出生,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人,校园食品安全监督资讯公开申请人,学生家长代表,维权公民。2017年11月,曾因维护权益而向当地河源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东源县人民政府。2019年,因广东省多地及外省多所中小学校出现食品卫生问题,其作为学生家长,在各地众多家长们的认同和支持下,于5月30日与另一学生家长欧阳牡丹一起向广东省教育厅、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局,以及广东21个市的教育局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局发出申请函,要求公开校园食品安全监督资讯,以期“了解一下各地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的情况”,促使政府能给所有孩子创建一个“健康学习环境”。 2019年8月12日,张国兵被河源市东源县警方传唤,家被查抄;次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9月19日被正式逮捕。2020年7月27日,他被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其不服上诉,但广东省河源市中级法院于2020年9月24日二审裁决维持原判。张国兵于2022年5月11日刑满释放。他此前在广东省揭阳监狱服刑。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9-08-12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广东省 > 河源市 > 东源县
案件描述
2019年8月12日,张国兵被河源市东源县警方传唤,次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9年9月19日,他被东源县警方以同罪名执行逮捕。2020年7月27日,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9个月。张国兵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9月24日,广东省河源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维持原判。他于2022年5月11日刑满获释。

张国兵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9-08-12
逮捕 2019-09-19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2 年 9 月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