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昌平

罗昌平

公民记者 维权人士

POC_2022_00181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海南省 > 三亚市
  • 出生日期 1980-12-27 (45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未知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罗昌平,1980年12月27日出生,湖南省长沙市人,天椒法务集团董事长,曾任《新京报》核心报导记者、深度报导部主编,《财经》杂志副主编及《LENS视觉》杂志副主编。他是一位网络活跃人士、资深媒体人和实名举报人,因言论而获罪。他著有《递罪》、《打铁记》、《高官反腐录》等书籍。2012年和2019年,他曾因实名举报时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和撰文揭露时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文清,导致二人落马而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2021年10月6日,罗昌平在新浪微博上就长津湖战役发表评论,称“半个世纪之后国人鲜有反思这场战争的正义性”,其言论被《解放军报》旗下媒体“钧正平”、共青团中央等指为“恶意诋毁英烈”,其微博账号随即被封禁。次日,他被海南省三亚市警方带走调查。2021年10月8日,三亚市吉阳区警方以涉嫌“侮辱英烈”的“违法言论”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同年10月22日,他被三亚市城郊检察院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正式批捕。 2022年5月5日,其案件在海南省三亚市城郊法院公开审理,最终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承担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他于2022年5月7日刑满释放。此前,他被羁押于三亚市第一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1-10-07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海南省 > 三亚市
案件描述
2021年10月6日,罗昌平因在新浪微博上发表关于长津湖战役的言论,于次日被海南省三亚市警方带走。2021年10月8日,他被三亚市吉阳区警方以涉嫌“侮辱英烈”的“违法言论”为由刑事拘留。2021年10月22日,三亚市城郊检察院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正式批准逮捕。2022年5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法院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承担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罗昌平于2022年5月7日刑满释放。其被捕前羁押于三亚市第一看守所。

罗昌平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1-10-07
逮捕 2021-10-22
罪名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九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期
7 月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2-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