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霖

夏霖

人权律师 律师

POC_2024_00826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北京市 > 市辖区 > 朝阳区
  • 出生日期 1970-09-15 (55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夏霖,1970年9月15日出生,贵州省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名人权律师。199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曾在大学期间经历1989年天安门事件,“此生誓不做鹰犬爪牙”。2002年前后,他放弃在贵州的舒适生活,北漂到北京做执业律师,自称是“技术派”律师,为自我保护,不愿意贴上“维权律师”标签。但其实,在被抓之前,他早已代理多起重要的人权案件。曾代理过包括艾未未、冉云飞等案在内的多起敏感维权案件;2006年8月—2007年4月,曾为北京市小贩崔英杰杀死城管李志强案做免费辩护律师;2009年5月,曾为刺死官员女服务员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案做代理律师;2009年6月,曾与人权律师浦志强一起为地震义工谭作人辩护;2014年,人权律师浦志强被当局抓捕时,曾为其备选辩护人之一。2014年11月8日,因其为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负责人郭玉闪被捕案担任辩护人而被北京市警方突然从家中带走,随后被以涉嫌“赌博”和“诈骗”罪刑拘,并关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2014年12月15日,又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诈骗罪”正式批捕,转关押至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015年5月16日,其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但证据不足被三次延期;2016年6月17日,其案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至2016年9月22日,终被该法院经一审以“诈骗罪”判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2万元;其不服上诉,2017年4月21日,经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二审裁决改为有期徒刑10年,刑期至:2024年11月7日。此前在北京良乡监狱(北京市房山区良乡268信箱8分箱,邮政编码:102401)服刑。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4-11-08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北京市 > 市辖区 > 朝阳区
案件描述
夏霖,1970年9月15日出生,贵州省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名人权律师。 199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曾在大学期间经历1989年天安门事件,“此生誓不做鹰犬爪牙”。2002年前后,他放弃在贵州的舒适生活,北漂到北京做执业律师,自称是“技术派”律师,为自我保护,不愿意贴上“维权律师”标签。但其实,在被抓之前,他早已代理多起重要的人权案件。曾代理过包括艾未未、冉云飞等案在内的多起敏感维权案件;2006年8月—2007年4月,曾为北京市小贩崔英杰杀死城管李志强案做免费辩护律师;2009年5月,曾为刺死官员女服务员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案做代理律师;2009年6月,曾与人权律师浦志强一起为地震义工谭作人辩护;2014年,人权律师浦志强被当局抓捕时,曾为其备选辩护人之一。 2014年11月8日,因其为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负责人郭玉闪被捕案担任辩护人而被北京市警方突然从家中带走,随后被以涉嫌“赌博”和“诈骗”罪刑拘,并关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2014年12月15日,又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诈骗罪”正式批捕,转关押至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015年5月16日,其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但证据不足被三次延期;2016年6月17日,其案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至2016年9月22日,终被该法院经一审以“诈骗罪”判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2万元;其不服上诉,2017年4月21日,经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二审裁决改为有期徒刑10年,刑期至:2024年11月7日。 此前在北京良乡监狱(北京市房山区良乡268信箱8分箱,邮政编码:102401)服刑。

夏霖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4-11-08
逮捕 2014-12-15
罪名
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期
10 年
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 3 年
罚金: ¥120,000.00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