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4_00652
李晓燕,女,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原家住洛阳市老城区,法轮功学员。曾于2013年6月因给人讲法轮功遭警察抓捕;于2014年7月被老城区法院判刑7年。2021年3月底,洛龙区公安局警察分别抓捕了刘桂花、李晓燕等法轮功学员,把她们关押在洛阳市看守所。2022年获悉,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桂花、李晓燕做出判刑,判刘桂花3年,李晓燕3年半。李晓燕罪名不详,刑期至: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