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泽奇

陈泽奇

法轮功学员

POC_2024_00635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广东省 > 深圳市 > 龙岗区
  • 出生日期 1963-11 (62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陈泽奇,1963年11月出生,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居民,深圳达特计算机公司软件开发部经理,计算机软件专家,法轮功学员。 2016年9月24日,突然被深圳市龙岗区警方从家中抓捕刑拘,并被送往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关押,其家遭查抄;同年11月1日,被以涉嫌“邪教罪”转正式逮捕,指控其“系法轮功组织成员”,利用掌握的专业技术,组装伪基站给他人,并使用伪基站宣传法轮功,属违法行为。2017年12月1日,其案在深圳市龙岗区法院正式庭审,至2018年8月,被深圳市龙岗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罚金人民币1万元;其不服上诉,后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24年9月23日。此前在广东省四会监狱服刑。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6-09-24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广东省 > 深圳市 > 龙岗区
案件描述
2016年9月24日,陈泽奇被深圳市龙岗区警方从家中抓捕刑拘,并被送往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关押。同年11月1日,被以涉嫌“邪教罪”转正式逮捕,指控其“系法轮功组织成员”,利用掌握的专业技术,组装伪基站给他人,并使用伪基站宣传法轮功。2018年8月,被深圳市龙岗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罚金人民币1万元;其不服上诉,后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24年9月23日。

陈泽奇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6-09-24
逮捕 2016-11-01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8 年
附加刑
罚金: ¥10,000.00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4-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