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萍

李艳萍

宗教迫害受害者

POC_2024_00632

  • 当前状态 有期徒刑
  • 地区 山西省 > 忻州市
  • 出生日期 1963 (63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基督教

个人简介

李艳萍,女,1963年出生,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基督教家庭教会成员。2021年3月15日,李艳萍被刑事拘留,罪名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后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被关押在山西省女子监狱,刑期至2028年3月14日。2024年7月李艳萍的丈夫赵春旦透露说,目前他妻子李艳萍身体健康,就是有些缺钙。她在监狱里读不到圣经,加上记忆力变差,有时甚至记不起神的话。李艳萍在监狱里一直给周围的人传福音,目前已有七八位狱友愿意信主。李艳萍的父母80多岁了,希望教会与家人替她照顾年迈的父母,为她尽孝。

案件记录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山西省 > 忻州市
案件描述
2021年3月15日,李艳萍被刑事拘留,罪名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后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期至2028年3月14日。

李艳萍 在本案中的情况

罪名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7 年
距释放还有: 689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8-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