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浩

仝浩

异议人士 作家

POC_2024_00618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江苏省 > 徐州市 > 睢宁县
  • 出生日期 1987-10-19 (38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仝浩,1987年10月19日出生,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睢宁县姚集镇张圩卫生院执业医师。近年来,利用自己掌握的医学知识和网络视频技术,义务帮助过很多国内政治异议人士、维权公民和独立作家等,尤其是针对受到牢狱之苦,出狱时身患多种疾病的良心人士,通过网络远端予以诊断医疗;然而,由于其长期义务帮助良心犯进行免费网络义诊,屡遭江苏省当局的训诫和打压;后因其率先在推特上公布国产新冠疫苗二期临床试验数据,并公开国产疫苗临床人体试验违反医学伦理学,未给受试人员任何书面凭证,并参与新冠病毒溯源等讯息,与此同期,又因在网上转发有关纪念六四的信息,2020年6月4日,被睢宁县警方以“喝茶”名义从工作医院带走,自此失联;其家属因受到警方施压,不敢向外披露消息,以致外界对其后续状况不知;后知其被睢宁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20年10月12日,其案被睢宁县检察院起诉至江苏省睢宁县法院;2021年初,终被睢宁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21年12月3日,刑满出狱。此前被羁押于徐州市睢宁县看守所。出狱后,仝浩的家人又将仝浩送入精神病医院两个月。仝浩出院后,依然受到当地国保的维稳和监控。 2023年8月4日,仝浩被睢宁县睢城镇城东派出所警察上门抓捕、抄家,并带走他的手机。据维权网报道,2024年8月得知,其早已获释,在外地打工,表示情况都好。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0-06-04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江苏省 > 徐州市 > 睢宁县
案件描述
2020年6月4日,仝浩被睢宁县警方以“喝茶”名义从工作医院带走,自此失联;后知其被睢宁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20年10月12日,其案被睢宁县检察院起诉至江苏省睢宁县法院;2021年初,终被睢宁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21年12月3日,刑满出狱。

仝浩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0-06-04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1 年 6 月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1-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