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峰

孙峰

劳工维权者 活动人士 异议人士

POC_2022_00148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山东省 > 淄博市
  • 出生日期 1966-08-18 (59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基督教

个人简介

孙峰,1966年8月18日出生,山东省淄博市人,网名“孙峰-无惧”,基督徒,冤判维权者,街头民主运动践行者。2008年5月12日,他曾因被山东省地方法院以“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缓刑结束后走上维权之路。期间,因深感中共专制体制是导致个人维权艰辛的本质原因,他由一位冤判维权者成长为一名追求民主宪政的异议人士,亦因此备受当局的打压和迫害。 2014年1月29日,孙峰曾因举牌要求释放政治犯、纪念六四、要求民主宪政等活动,被淄博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和逮捕,后被取保候审。同年7月,他两次被行政拘留各10日,理由分别是“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许可去广州”和在网上发表攻击共产党的文章。 2014年11月16日,他因“在取保候审期间从事违法活动”被再次刑事拘留。2016年11月17日,淄博市中级法院一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17年7月11日,山东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孙峰于2019年10月11日刑满获释。他曾被羁押于淄博市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4-11-16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山东省 > 淄博市
案件描述
2014年11月16日,孙峰被山东省淄博市警方以“在取保候审期间从事违法活动”为由再次刑事拘留。2016年11月17日,淄博市中级法院一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17年7月11日,山东省高院法院二审依然维持原判。孙峰于2019年10月11日刑满获释。此前被羁押于淄博市看守所。

孙峰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4-11-16
罪名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期
5 年
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 3 年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1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