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4_00568
雷焕英,女,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人,在特兴镇经营杂货铺,法轮功学员。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因信仰法轮功,曾被多次关押,劳教2年。2019年8月2日晚8点,苟正琼在泸县兆雅镇给学生讲法轮功时,遭兆雅镇派出所警察抓捕。同年8月21日,又在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抓捕了正在各自店铺里工作的法轮功学员邓万英、雷焕英、罗太会。2021年8月上旬,被泸县法院判刑:邓万英9年,罚金5万元;雷焕英5年;罗太会3年半;苟正琼3年。雷焕英罪名不详,刑期至:2024年8月20日。2023年3月16日,被送往成都龙泉女子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