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彩虹

徐彩虹

维权人士

POC_2024_00535

  • 当前状态 有期徒刑
  • 地区 湖北省 > 襄阳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基督教

个人简介

徐彩虹,女,湖北维权人士。何斌、徐彩虹夫妇因为租赁纠纷案件一直在北京信访,9月8日被从北京截访人员接回去的,9月9日早上被从家中传唤走。2022年9月10日,湖北维权人士何斌、徐彩虹夫妇的家人一大早收到襄阳市樊城区分局的拘留通知书,称何斌、徐彩虹夫妇俩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已于2022年9月9日被刑事拘留,其中何斌被关押在襄阳市第二看守所,徐彩虹被关押在襄阳市第一看守所。2023年3月初就已移送检察院,后得知,何斌、徐彩虹“寻衅滋事”案目前已经开庭两次,但仍未判决。何斌、徐彩虹夫妇两人都是基督徒,早先因私有财产被侵占而维权多年,期间也因悼念六四或参与关注其他被侵权事件而受打压或关押。2024年8月12日,据维权网报道,何斌、徐彩虹夫妇夫妇分别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6个月和4年。 信息来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09/blog-post_10.html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2-09-09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湖北省 > 襄阳市
案件描述
徐彩虹因租赁纠纷案件一直在北京信访,2022年9月8日被从北京截访,9月9日被传唤,2022年9月9日被刑事拘留,涉嫌寻衅滋事罪。2024年8月,徐彩虹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刑期至2026年9月8日。

徐彩虹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2-09-09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4 年
距释放还有: 135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6-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