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玉番

郭玉番

神职人员 宗教迫害受害者

POC_2022_00130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乌兰县
  • 出生日期 1967-02-18 (59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基督教

个人简介

郭玉番,1967年2月18日出生,青海省乌兰县人,“门徒会”信徒及青海省乌兰县“门徒会”负责人。他自1999年起参加“门徒会”家庭教会,并积极开展教会的各种宣传活动。2007年1月5日,他因负责制作和传播“门徒会”教义等活动,被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当局处以劳动教养2年。2009年1月5日获释后,他继续在乌兰县多地恢复和发展教会活动。2012年至2015年间,郭玉番多次前往各村镇传福音、聚会,并撰写《真理奉差剖析》和《恩赐培训方法》等文稿。由于其持续的宗教活动,2015年10月30日,他被乌兰县警方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4日被正式批捕。2016年4月19日,乌兰县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郭玉番上诉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他于2019年10月29日刑满释放。此前疑似在青海省乌兰县监狱服刑。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5-10-30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乌兰县
案件描述
2015年10月30日,郭玉番被青海省乌兰县警方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4日,他被乌兰县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2016年4月19日,青海省乌兰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郭玉番不服上诉,后经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二审裁决,维持原判。他于2019年10月29日刑满释放。

郭玉番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5-10-30
逮捕 2015-12-04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4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19-10-29
实际释放: 201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