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引凤

耿引凤

法轮功学员

POC_2022_00120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江苏省 > 泰州市 > 靖江市
  • 出生日期 1939 (87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耿引凤,女,1939年出生,江苏省泰安市靖江市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居民,法轮功学员。自1996年起笃信法轮功,虽为人朴实善良,但却遭当局长期监控逼迫;曾多次被靖江市警方拘捕、关押。
2012年11月6日,曾被靖江市法院以“邪教罪”冤判有期徒刑3年,并遭严重酷刑虐待,被倒吊3日,直至昏死。2017年8月15日,与其夫一起被南京高新园派出所警方和靖江市警方以涉嫌“邪教罪”联合抓走,并送泰州市看守所关押,但因年事已高,被看守所拒绝收押;同年12月7日,又被收监逮捕;12月8日,其案在泰州市靖江法院开庭受理;2018年3月22日,被泰州市靖江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因为身体原因,泰兴监狱拒绝接收,耿引凤取保。
2019年8月26日下午,耿引凤与其他三名法轮功学员在黄×蓉家集体学法轮功时,被抓捕到江宁区高新园派出所。之后长期下落不明。耿引凤于2021年中秋节后被转到常州女子监狱(常州市金坛区东岗水泥厂)关押,目前在第22监区,还有4年的刑期,要到2025年6月才能到期。耿引凤的老伴于2021年年底去监狱探望,但是监狱没让会见。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出狱回家。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9-08-26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江苏省 > 泰州市 > 靖江市
案件描述
耿引凤曾于2012年11月6日被靖江市法院以“邪教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7年8月15日,她再次被捕,并于2018年3月22日被泰州市靖江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3年,后因健康原因取保。2019年8月26日,耿引凤因集体学习法轮功再次被捕,之后长期下落不明。据悉,她于2021年中秋节后被送往常州女子监狱服刑,刑期预计至2025年6月结束。其当前服刑所依据的具体判决详情和罪名不明。

耿引凤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9-08-26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4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5-06
实际释放: 2025-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