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伟

高永伟

宗教迫害受害者

POC_2022_00115

  • 当前状态 无新消息
  • 地区 陕西省 > 榆林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基督教

个人简介

高永伟,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日,被行政拘留,7月3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19年7月2日。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4-07-0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未知
案件地区 陕西省 > 榆林市
案件描述
高永伟于2014年7月1日被行政拘留,7月3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维持一审判决。刑期至2019年7月2日。

高永伟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4-07-01
逮捕 2014-08-09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5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19-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