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112
高维平,女,原中国新闻社研究部采编,北京市东城区法轮功学员。她于1992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7月后,高维平因其信仰曾多次被拘留,两次被劳教,并被判刑3年。她还曾被侨办、中新社处分、扣发工资、无故开除,失去经济来源,并被迫与丈夫离婚,独身一人生活。 2017年2月10日,高维平在北京王府井新华书店将真相书签放入书内时被书店经理告发,后被东城区东方广场派出所警察抓捕。她于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3日被正式逮捕。2017年12月29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000元。高维平上诉后,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于2018年3月19日维持原判。她被关押于北京市女子监狱第三监区,并于2021年2月9日刑满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