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让旦真

泽让旦真

僧人

POC_2024_00236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阿坝县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藏族
  • 宗教信仰 藏传佛教

个人简介

泽让旦真,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又叫“洛桑丹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2011年3月16日,曾因帮助同寺僧人彭措(又叫平措,已于2011年3月16日自焚死亡,时年20岁)以自焚方式(指一种藏人抗议暴政、伸张正义的方式,即藏人自焚者把自己整个奉献出来,以清晰的理智、自愿的心态和惨烈的方式向暴政表达最强烈抗议的无奈选择,以期使公众舆论对极权和高压统治者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或改变对手的情感),纪念中共当局镇压拉萨3•14事件三周年,并在阿坝县城洽唐中街实施自焚行动;由于当地僧人和藏人为此举行了大规模情愿示威活动,与中共军警发生冲突;其随后即被拉萨市警方抓捕、刑拘,并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警方以涉嫌“购买汽油策划,鼓动、帮助自焚罪”执行逮捕。2011年8月30日,其案在四川省马尔康县法院开庭受审,最终被该法院更换罪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至:2024年3月15日。此前服刑监狱不详。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1-03-16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阿坝县
案件描述
2011年3月16日,泽让旦真被拉萨市警方抓捕、刑拘,并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警方以涉嫌“购买汽油策划,鼓动、帮助自焚罪”执行逮捕。2011年8月30日,其案在四川省马尔康县法院开庭受审,最终被该法院更换罪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至:2024年3月15日。

泽让旦真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1-03-16
罪名
故意杀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期
13 年
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 3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