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廷

王国廷

维权人士

POC_2024_00201

  • 当前状态 死刑,监狱中
  • 地区 天津市 > 市辖区 > 北辰区
  • 出生日期 1948-06-24 (77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王国廷,1948年6月24日出生,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维权者王复春之父,“夏俊峰”式的抗暴维权者。2012年5月,其所在村庄举行村干部换届选举,有“恶霸村长”之称的黄双来欲求连任,但却遭村民反对;鉴于黄在任期间存在帐目不清、多占土地等严重问题,村民决定推举其子王复春和另一村民衡庆杰竞选村官,随遭到黄双来等人的威胁和报复。由于黄双来一直认为其子王复春的参选是受其指使,并唯恐王国廷为人正直,在村中有极高威望,会影响他的村长连任,于2012年5月9日带领几名打手(据称皆系黄的亲戚)闯进其家中肆意打闹,其子王复春闻讯前来劝阻并报警,警方却不出警;5月10日,黄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复春,并用枪托将其嘴巴打伤,无奈之下王等人二次报警,警方依然既不出警也不立案;5月11日,黄第三次带领6人夜闯其家,对其实施肆意殴打,其子女家人及众多村民纷纷赶往现场,双方发生冲突;尽管王等人立即报警,警方依然消极不作为,结果在正当防卫过程中,致使黄和另两名打手被钝器击伤、死亡;尽管之后其主动自首,但其及其妻子、儿子、亲友等10人均被警方抓走,后被刑拘、正式逮捕。

2013年9月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判决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不服上诉;2014年4月29日、2014年5月28日,经天津市高级法院两次秘审仍做出死刑判决;其不服继续上诉;2016年4月27日获悉,其死刑最高法院未被核准,要求天津高级法院重新庭审量刑;后被改判死缓。

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10号,邮编300400)。

案件记录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天津市 > 市辖区 > 北辰区
案件描述
2012年5月,因其所在村庄举行村干部换届选举,有“恶霸村长”之称的黄双来带领几名打手闯进其家中肆意打闹,后双方发生冲突,在正当防卫过程中,致使黄和另两名打手被钝器击伤、死亡;其主动自首,后被刑拘、正式逮捕。2013年9月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不服上诉;2014年4月29日,经天津市高级法院两次秘审仍做出死刑判决;其不服继续上诉;2016年4月27日获悉,其死刑最高法院未被核准,要求天津高级法院重新庭审量刑;后被改判死缓。

王国廷 在本案中的情况

罪名
故意杀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期
死刑(缓期执行)
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 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