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103
高翠芳,女,云南昆明市石林县法轮功学员。高翠芳曾因其信仰三次被捕入狱。2008年7月13日,高翠芳在赠送法轮功传单时被抓,后被判刑3年,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服刑。期间,她曾被强制连续坐小板凳五个半月,导致出现头昏、神智不清、眼睛疼、肚子胀等症状。她于2011年4月获释回家。2014年4月,高翠芳在一次家庭聚会中再次被警方带走,随后被关押于昆明市看守所。2014年12月,石林县法院对她及其他四位法轮功学员开庭审判,高翠芳被判刑3年,再次被关押于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并于2017年4月获释。2018年4月29日,高翠芳第三次被警察从家中强行带走,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2018年11月,昆明市寻甸县法院以不详罪名判处高翠芳有期徒刑1年6个月。她于2018年12月20日被送往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服刑。高翠芳于2019年10月28日刑满获释。回家后,她发现其邮政储蓄卡上的1800元存款被寻甸县法院冻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