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琼官

方琼官

维权人士

POC_2022_00101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云南省 > 曲靖市 > 陆良县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方琼官,女,云南省陆良县板桥镇马长湖办事处七社维权人士。1997年因曲陆高速建设,需要修建一条来回运土的临时道路,方琼官家的住房被强拆,宅基地被占,方琼官一家为此走上了19年的上访维权之路。2015年6月2日上午,方琼官的丈夫汪海生刚到省巡视组驻陆良办公点陆良县同乐大酒店递交材料,就被当地某些人员连拖带打抬上车导致昏倒两次。2016年2月22日,方琼官在国家信访门口被几个大汉拖上车带走,从此长达22天家属无法与方琼官取得联系。3月16日零晨5点左右接方琼官打电话,告知这段时间被软禁,深夜将其被丢在半路。2016年4月1日,陆良县公安局以“解决你家的事”为由将方琼官骗走后秘密关押,1个多月没有通知家属。5月19日家属才收到陆良县公安局于4月8日做出的对方琼官的“寻衅滋事罪”逮捕通知书,目前方琼官被羁押在陆良县看守所。2016年8月8日早上9点开庭审判后未下判决。后获悉已取保获释。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6-04-0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云南省 > 曲靖市 > 陆良县
案件描述
方琼官,女,云南省陆良县板桥镇马长湖办事处七社维权人士。1997年因曲陆高速建设,需要修建一条来回运土的临时道路,方琼官家的住房被强拆,宅基地被占,方琼官一家为此走上了19年的上访维权之路。2015年6月2日上午,方琼官的丈夫汪海生刚到省巡视组驻陆良办公点陆良县同乐大酒店递交材料,就被当地某些人员连拖带打抬上车导致昏倒两次。2016年2月22日,方琼官在国家信访门口被几个大汉拖上车带走,从此长达22天家属无法与方琼官取得联系。3月16日零晨5点左右接方琼官打电话,告知这段时间被软禁,深夜将其被丢在半路。2016年4月1日,陆良县公安局以“解决你家的事”为由将方琼官骗走后秘密关押,1个多月没有通知家属。5月19日家属才收到陆良县公安局于4月8日做出的对方琼官的“寻衅滋事罪”逮捕通知书,目前方琼官被羁押在陆良县看守所。2016年8月8日早上9点开庭审判后未下判决。后获悉已取保获释。

方琼官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6-04-01
逮捕 2016-04-08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