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洪成

邓洪成

公民记者

POC_2024_00112

  • 当前状态 有期徒刑
  • 地区 湖南省 > 岳阳市
  • 出生日期 1967-02-06 (59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邓洪成,1967年2月6日出生,湖南省岳阳市人,网名“成主民”,微博名“湘人血性”,自由职业者,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阪田街杨美东四巷9号租住户,深圳同城聚会公民,民主宪政追求者。早期曾在海南省海口市经商,因亲眼目睹体制腐败黑洞而不满,随致力维权改变现状,以图促进中国之民主宪政;自2013年起,开始到广东省深圳市从事公民运动。2016年11月14日,因与肖兵、王威、李南海等多位民主人士在深圳市五和餐厅聚餐,11月15日被警方扣押,自此失联;其叔侄二人被深圳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7年5月12日,被深圳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并关押在深圳市第二看守所;因长期拒绝认罪,2020年1月13日,终被深圳市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有期徒刑12年,刑期至2028年5月;目前在广东省肇庆监狱十监区二分监区服刑。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6-11-15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湖南省 > 岳阳市
案件描述
2016年11月15日,邓洪成因与多位民主人士聚餐被警方扣押,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7年5月12日被深圳市检察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关押在深圳市第二看守所。2020年1月13日,被深圳市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有期徒刑12年,刑期至2028年5月。目前在广东省肇庆监狱十监区二分监区服刑。

邓洪成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6-11-15
逮捕 2017-05-12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期
12 年
距释放还有: 735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