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秀华

周秀华

法轮功学员

POC_2022_00093

  • 当前状态 有期徒刑
  • 地区 湖北省 > 武汉市
  • 出生日期 1948-08 (77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未知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周秀华,女,1948年8月出生,湖北省武汉法轮功学员。她于1999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2020年7月15日,周秀华被抓捕,后取保候审,期间被警察要求每周到派出所报到。2020年12月15日,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将她起诉到东西湖区检察院。2021年1月28日,她被正式逮捕,之后被关押于武汉市第一拘留所,不久又转到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2021年12月,周秀华被武汉市汉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款7000元,罪名及关押地点不详。她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2022年3月14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在未开庭的情况下,裁定维持原判。她的刑期至2027年1月27日。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0-07-15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湖北省 > 武汉市
案件描述
周秀华,女,1948年8月出生,湖北省武汉法轮功学员。她于1999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2020年7月15日,周秀华被抓捕,后取保候审,期间被警察要求每周到派出所报到。2020年12月15日,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将她起诉到东西湖区检察院。2021年1月28日,她被正式逮捕,之后被关押于武汉市第一拘留所,不久又转到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2021年12月,周秀华被武汉市汉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款7000元,罪名及关押地点不详。她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2022年3月14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在未开庭的情况下,裁定维持原判。她的刑期至2027年1月27日。

周秀华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0-07-15
逮捕 2021-01-28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6 年
距释放还有: 267
附加刑
罚金: ¥7,000.00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7-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