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珍

王丽珍

维权人士

POC_2024_00036

  • 当前状态 无新消息
  • 地区 山东省 > 淄博市 > 张店区
  • 出生日期 1978 (48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王丽珍,女,1978年出生,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刘家村人,强拆受害者,维权访民。2016年9月18日,其父母家曾因遭当地政府强拆,房屋变废墟,其父亲王玉杨被迫上访,但结果是不仅各项维权要求未被解决,被淄博市张店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其母亦被列为网上逃犯,逃亡在外不敢回家;为讨公道和追回家产,其开始替父伸冤,上访维权,期间,因屡次维权投诉并数次围观、发视频声援其他与自家相类似的强拆受害事件,遂屡遭政府打压;2017年11月14日,曾因在网上曝光“淄博开发区强拆事件”,而被潍坊市张店区警方带走传唤,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21年1月22日,曾因其父举报官员强拆,多年上访而无果反被构陷入狱,遂其向社会发出求助视频,但此举立遭打击,其家多日半夜被警察敲门恐吓、骚扰,并被断电。2023年4月,因其父家房产遭政府强拆问题一直不予解决,故而录制视频进行控诉,以期引起社会各界关注,遂其将视频发到各微信群,寻求声援和呼吁;4月29日,其即被淄博市张店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拘。目前被羁押于淄博市看守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傅家镇傅家村,邮政编码:255022)。

案件记录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未知
案件地区 山东省 > 淄博市 > 张店区
案件描述
2023年4月29日,王丽珍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淄博市张店区警方带走、刑拘。目前被羁押于淄博市看守所。

王丽珍 在本案中的情况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