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斌

张文斌

互联网自由推动者 因言获罪者

POC_2024_00033

  • 当前状态 强迫失踪
  • 地区 山东省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张文斌,山东省籍人,原定2020年大学毕业,“推墙”呼吁者。他自述曾经是一名中共的小粉红,翻墙后认清共产党邪恶的嘴脸。他认为中国共产党从土地改革、文化大革命、三年饥荒、计划生育、六四屠杀、对法轮功的迫害、对西藏、香港和新疆人民的迫害,到今天已经将魔爪伸向了全世界。他因在微信上实名发布“习近平下课”、“共产党下课” 等视频,引起网络热议,2020年3月30日,该视频上网18个小时已有8.8万次点击观看。同日其微信号被永久封禁,4月1日被山东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由抓走,行政拘留5天后又遭强迫失踪,关押地点不详。

案件记录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山东省
案件描述
张文斌因在微信上实名发布“习近平下课”、“共产党下课” 等视频,于2020年4月1日被山东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由抓走,行政拘留5天后又遭强迫失踪,关押地点不详。

张文斌 在本案中的情况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