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088
于柏青,原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铁锋区,后为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的法轮功学员。他于1992年开始修炼法轮功。2003年,于柏青曾因宣讲法轮功被判刑3年。2011年,他离开家乡迁居至山东省胶州市。2021年6月2日,胶州市公安局在一次大规模抓捕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行动中将他逮捕,执行抓捕的是胶州市北关派出所。2022年4月15日,于柏青被青岛市黄岛法院以不详罪名重判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目前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