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

刘建

实名举报人

POC_2024_00004

  • 当前状态 无新消息
  • 地区 安徽省 > 蚌埠市
  • 出生日期 1972 (54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刘建,1972年出生,安徽省蚌埠市人,复转军人,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警察,实名举报人。早年曾于1990年入伍,复原后于1994年4月参加公安刑警工作;2009年,曾参加公安部第二批援藏工作并担任援藏组组长;先后荣获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安部优秀援藏干部”和“蚌埠市十佳人民警察”荣誉称号,并多次被评为省市追逃能手及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近年来,因蚌埠市公安局多次出现私自销毁案件卷宗,导致部分案件变成“无头案”,被害人状告无门,案子始终无法被侦破等黑幕,故其对蚌埠市公安局(尤指相关负责人及其推卸责任、刑侦不作为和违法乱作为等行为)在网上进行了实名举报;2020年,曾因多次网络实名举报而在警局内被十几名公安局领导干部殴打、毁证和不立案,同时局长就站在一旁观看;同年2月,因举报称蚌埠市公安局警察“不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却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而被公安局领导叫去谈话,并被威胁要将其“双开”;同年3月11日,曾目睹在蚌埠市公安局停车场的刷车场内,几名刑警支队同事公然销毁案件的全过程,并用手机进行录像取证,同时呼吁警局分管刑警的局长能站出来对此进行解释,因而遭到现关领导的打击;后其举报的问题虽被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派出的调查组查实,但却只将部分涉案人员从轻发落,而主要领导毫发无损,自己却身陷囹圄。2022年7月1日,因其再次网络实名举报,于8月25日被蚌埠市交通分局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目前被羁押于蚌埠市看守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迎宾大道与仁和集高速收费站附近,邮政编码:233040)。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2-07-0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未知
案件地区 安徽省 > 蚌埠市
案件描述
2022年8月25日,刘建因再次网络实名举报,被蚌埠市交通分局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目前被羁押于蚌埠市看守所。

刘建 在本案中的情况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