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全

武全

律师 实名举报人

POC_2023_00824

  • 当前状态 有期徒刑
  • 地区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蔚县
  • 出生日期 1957-01-20 (69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武全,1957年1月20日出生,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蔚州镇人,原河北兴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实名举报人,维权律师。自成为执业律师以来,曾多次控告、举报有关部门官员的贪腐违法行为;曾因代理一宗矿难案件时,获悉2008年时任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的副主任王志军有明显贪赃枉法行为,而于2017年6月22日在新浪网的博客上实名举报;2017年12月13日,又因就张家口市高新区区委书记兼市政协主席王江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等行为写举报信,发于网上,揭露王江此前在担任张家口涿鹿县县长和书记期间,强征当地农民几万亩基本农田、低价将酒厂卖给同学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瞒报矿难等情况。 2017年12月16日,被张家口市警方突然带走,12月18日,被张家口市高新区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2018年1月,被张家口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20年6月22日,被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重判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刑期至:2032年6月17日。其在审讯期间曾遭酷刑逼供;前辩护律师称其被重判是一起违法假案。目前被羁押于张家口市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7-12-16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蔚县
案件描述
武全于2017年12月16日被张家口市警方带走,12月18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拘,2018年1月被正式批捕。2020年6月22日,被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刑期至2032年6月17日。

武全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7-12-16
逮捕 2018-01
罪名
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期
14 年 6 月
距释放还有: 2243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3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