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

李建

法轮功学员

POC_2023_00808

  • 当前状态 有期徒刑
  • 地区 辽宁省 > 阜新市
  • 出生日期 1968 (58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李建,1968年出生,辽宁省阜新市人,中国联通公司阜新分公司员工,法轮功学员。因修炼法轮功,曾多次遭打压,1999年曾2次遭行政拘留,1999年11月遭2年劳教。2023年7月19日,当地警方到李建工作单位,将其抓捕,同时对李建抄家。后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诉。2023年11月13日,阜新市阜蒙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李建3年6个月,并罚金8000元人民币,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7年1月18日。其不服上诉至阜新市中级法院。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3-07-19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辽宁省 > 阜新市
案件描述
李建因修炼法轮功,1999年曾2次遭行政拘留,1999年11月遭2年劳教。2023年7月19日,当地警方到李建工作单位,将其抓捕,同时对李建抄家。后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诉。2023年11月13日,阜新市阜蒙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李建3年6个月,并罚金8000元人民币,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7年1月18日。其不服上诉至阜新市中级法院。

李建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3-07-19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3 年 6 月
距释放还有: 266
附加刑
罚金: ¥8,000.00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7-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