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玉凤

马玉凤

维权人士

POC_2023_00780

  • 当前状态 无新消息
  • 地区 江苏省 > 镇江市
  • 出生日期 1968-02-25 (58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马玉凤,女,1968年2月25日出生,家住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林隐路红星桃花源小区,维权人士。2013年4月3日,马玉凤家的200多平米房屋一夜间被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暴力拆除,在这之前没有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强拆后家中所有财产至今下落不明。马玉凤因为维权被当局以“维稳”名义,雇佣社会人员经常拘禁在家中,目前累计被拘禁600余天。由于到国家信访局、住建部等部门上访伸冤5年多没有结果,马玉凤女士调整思路,依据习近平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金句,于2018年到位于北京西单北大街小酱坊胡同甲31号的中共中央中组部信访,反映地方主要党政官员阳奉阴违,不顾党的形象,乱作为侵害老百姓权益,出现问题懒政惰政不作为的问题。2019年3月8日,在北京边打工边信访的马玉凤女士,遭到“两会”维稳警察的盘查,被送马家楼后再由地方截访人员接回关押派出所,直到2019年3月9日,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区分局作出的刑事拘留通知书,称马玉凤涉嫌寻衅滋事罪,羁押在镇江市看守所,于30天后两会结束后获释。在同年清明时,其到北京福田公墓祭奠杨佳,在“十一”维稳时,被公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监视居住。2019年的最后一天,马玉凤直接由指定监视居住转为批捕,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马玉凤在2023年出狱后,一直在为自己的冤案申诉。马玉凤2023年10月23日被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两天后又被江苏省丹阳市公安局指定监视居住关押,并抄家。马玉凤这次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和指定监视居住,跟她一直在向纪委监察委伸冤有关,跟她就她被故意伤害一案向润州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公安机关对她实施打击报复也有关系。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3-10-23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未知
案件地区 江苏省 > 镇江市
案件描述
2019年3月8日,马玉凤被“两会”维稳警察盘查,后被地方截访人员接回。2019年3月9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羁押在镇江市看守所,30天后获释。同年清明时,到北京福田公墓祭奠杨佳,“十一”维稳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监视居住。2019年最后一天,马玉凤直接由指定监视居住转为批捕,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2023年出狱后一直在申诉。2023年10月23日,马玉凤再次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两天后被指定监视居住。

马玉凤 在本案中的情况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