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

唐慧

维权人士

POC_2023_00773

  • 当前状态 未知
  • 地区 湖南省 > 永州市 > 道县
  • 出生日期 1973-10-01 (52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唐慧,女,1973年10月1日出生,湖南省永州市人,维权人士。唐慧有一个称号叫“上访妈妈”。2006年,唐慧十一岁女儿离家出走后,被多人强奸、强迫卖淫,数月后才获救,涉案7人中2人被判死刑,唐慧持续上访,要求判余者死刑。2012年8月,唐慧因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湖南省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教委)处以劳教一年半。唐慧不服,申请复议,之后对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被撤销。加上中国最高法院在案发8年后,推翻地方法院对两名被告的死刑判决,使案件成为媒体和舆论焦点。2021年10月5日,唐慧因“宫外孕”、母亲“碱中毒”、“野生樟树被采伐”三个案件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而被道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次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3年10月8日,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唐慧、唐世科寻衅滋事案,唐慧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兄长唐世科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唐慧刑期至:2026年1月4日。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1-10-05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湖南省 > 永州市 > 道县
案件描述
2021年10月5日,唐慧因“宫外孕”、母亲“碱中毒”、“野生樟树被采伐”三个案件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而被道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次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3年10月8日,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唐慧寻衅滋事案,唐慧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唐慧刑期至:2026年1月4日。

唐慧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1-10-05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4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6-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