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斌

宁斌

维权人士

POC_2023_00689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山东省 > 青岛市
  • 出生日期 1995-09-02 (30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宁斌,1995年9月2日出生,山东省青岛市人,网络活跃人士。2015年6月19日,曾经因他人诬陷而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缓刑一年。2020年12月11日,其被当地警方抓捕,翌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后于2021年1月18日被检察院批捕。警方指控其在“推特”及“品葱”网站上大量发布,转发及评论所谓的“不实言论”;以及其将公开的济南的部分小区业主信息整理出来并提供给同学使用,意图以“寻衅滋事罪”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其定罪。后法院认定其“寻衅滋事罪”成立,于2021年7月15日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8个月,后于2023年8月11日刑满释放。之前关押在青岛市第五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0-12-1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山东省 > 青岛市
案件描述
2020年12月11日,宁斌被当地警方抓捕,翌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后于2021年1月18日被检察院批捕。法院认定其“寻衅滋事罪”成立,于2021年7月15日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8个月,后于2023年8月11日刑满释放。

宁斌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0-12-11
逮捕 2021-01-18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2 年 8 月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3-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