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凤江

谭凤江

法轮功学员

POC_2023_00645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出生日期 1968-10 (57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谭凤江,1968年10月出生,黑龙江省伊春市五营区五星镇人,伊春市五营区五星石矿木制品职工,法轮功学员。多年来因信法轮功而惨遭当局打压;2001年9月29日,曾因信仰法轮功并到北京参加和平请愿活动,为当局镇压法轮功鸣冤,而被黑龙江伊春市当局以“习练邪教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劳动教养2年;2006年10月16日,曾因坚持信仰及宣传法轮功真相,而被黑龙江伊春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在佳木斯莲江口监狱服刑期间,曾惨遭狱警和犯人合伙毒打、电击、野蛮灌食等折磨,致其左耳被打伤;2013年4月20日刑满释放后,同年9月10日,因为其他被抓法轮功信仰者聘请辩护律师,惹怒当地公检法部门,被警方以“煽动他人从事邪教组织,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拘留15天。2016年9月28日,其在哈尔滨市打工期间,被哈尔滨市香坊区安埠街警方突然抓走,次日被伊春市五营区警方刑拘,同年10月6日被转正式逮捕,关押于伊春市友好区看守所;2016年10月底,即被伊春市五营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7年;其不服上诉,后经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23年9月28日;其狱中惨遭非人折磨,且从被送进监狱起至今,其家人未收到任何通知。此前在哈尔滨市呼兰监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呼兰监狱,邮递区号:150024)服刑。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6-09-28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案件描述
2016年9月28日,谭凤江被哈尔滨市香坊区安埠街警方抓走,次日被伊春市五营区警方刑拘,同年10月6日被转正式逮捕,关押于伊春市友好区看守所;2016年10月底,被伊春市五营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7年;后经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23年9月28日。

谭凤江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6-09-28
逮捕 2016-10-06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7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3-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