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远志

周远志

作家 活动人士

POC_2023_00599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湖北省 > 荆门市 > 钟祥市
  • 出生日期 1961-02-22 (65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周远志,笔名华梁兴,曾仁全,1961年2月22日出生,湖北省钟祥市人,前湖北省钟祥市税务人员,自由撰稿人,独立中文笔会会员,异见作家。早年曾因长期撰写、发表各类社会问题(尤其是中国人权状况,其中题目包括“农民以特殊方式表达对江泽民的憎恶”及“人民的名义远离普世价值”等)和官员贪腐问题的文章及报导,而遭到当局的打压; 2008年5月3日,曾被湖北省钟祥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后被困于某招待所长期监视居住。2017年11月10日,又因支持弱势群体维权,并积极参与集体上访,撰写相关敏感文章,被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警方行政拘留15天,至11月24日,又被以涉嫌“组织非法聚集罪”刑拘;2017年12月29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9年2月21日,其案在湖北省荆门掇刀法院开庭审理;同年6月28日,终被该法院以“组织非法聚集罪”(判2年),“网上寻衅滋事罪”(判3年),“诽谤罪”(判1年6个月),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其提起上诉;后经荆门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其在入狱前,身体一切均好,但被抓捕判刑入狱后,竟突患心脏瘤、高血压、心律失常、心功能失常和脑梗塞等多种疾病,并因病情严重,狱方不得不紧急将其送进监狱医院住院治疗。2022年5月9日,刑满释放,此前在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江北监狱服刑。2023年8月22日,周远志又被带走,说是他转了秦永敏七十岁生日的帖子,还有河北水灾的事。2023年8月22日晚上九点多钟,钟祥国保大队副队长李斌来找其妻取他需要服用的治疗高血压、心脏病的药。后得知周远志因微信传播其对河北水灾一事及对当局的态度,而被行政拘留15日(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9月7日)。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08-05-03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湖北省 > 荆门市 > 钟祥市
案件描述
2008年5月3日,周远志被湖北省钟祥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后被困于某招待所长期监视居住。2017年11月10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警方行政拘留15天。11月24日,又被以涉嫌“组织非法聚集罪”刑拘;2017年12月29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9年2月21日,其案在湖北省荆门掇刀法院开庭审理;同年6月28日,终被该法院以“组织非法聚集罪”(判2年),“网上寻衅滋事罪”(判3年),“诽谤罪”(判1年6个月),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后经荆门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2022年5月9日,刑满释放。

周远志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08-05-03
逮捕 2017-12-29
罪名
诽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4 年 6 月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2-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