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霞

张霞

法轮功学员

POC_2023_00593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辽宁省 > 大连市 > 中山区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张霞,女,大连市中山区人,原中山区青云小学教师,丈夫孙俊,法轮功学员。因信仰法轮功并起诉江泽民,曾被劳教2年,被送洗脑班1个月。2016年3月15日,在学校上班时间又被大连市国保与民主广场派出所警方联合抓捕,家被查抄。3月17日,其丈夫孙俊区派出所问询,被当场扣押,后得知夫妇二人均被关押在大连市姚家看守所羁押。2016年4月21日,其被大连中山区检察院以涉嫌“邪教罪”正式批捕。2017年6月,被大连市中山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处7年5个月,孙军被判刑7年2个月,各处罚金1万元,张霞刑期至:2023年8月14日。2017年9月底,张霞被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服刑。2017年年底,孙俊被从大连南关岭监狱转到沈阳市第一监狱服刑。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6-03-15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辽宁省 > 大连市 > 中山区
案件描述
2016年3月15日,张霞在学校上班时间被大连市国保与民主广场派出所警方联合抓捕,家被查抄。2016年4月21日,其被大连中山区检察院以涉嫌“邪教罪”正式批捕。2017年6月,被大连市中山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处7年5个月,张霞刑期至:2023年8月14日。2017年9月底,张霞被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服刑。

张霞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6-03-15
逮捕 2016-04-21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7 年 5 月
附加刑
罚金: ¥10,000.00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3-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