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骆

孙大骆

作家 异议人士

POC_2023_00579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辽宁省 > 鞍山市
  • 出生日期 1957 (69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孙大骆,1957年出生,原名孙志明,辽宁省鞍山市人,北京市长驻居民,早期曾为某企业工人和某公司经理,后为北京市某民办学校老师、北京市某残疾人学校校长,职业作家,知名政论作家,民主异见人士。自1990年代末以来,曾因长期在境外媒体或杂志上发表政论性敏感话题文章,而遭当局的关注和严密监控。2021年,因在香港与台湾出版《毛泽东权术史》、《习近平权术史》和《当西方哲学压倒中国思想》等多部书籍,并在香港《前哨》和台湾《新纪元》杂志以及境外媒体(如“独立中文笔会”、“北京之春”等)发布政治评论100余篇,于同年6月23日,被辽宁省沈阳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时,其家被查抄5次,其丈母娘家及大姨子家各被抄家1次;同年7月31日,又被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并被关押于瀋阳市第一看守所。2021年12月5日,其案在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秘密开庭审理,最终被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因其代理律师及其家属遭警方威胁,不准将其案情向外透露,故其庭审情况、被判日期和被判刑期等讯息不详。在看守所被押期间,遭非人道折磨;曾被安排与两个杀人犯关在一起,频遭虐待和殴打,若稍作反抗,就被狱警以违反监规为由戴上重达10公斤的脚镣;此外,还被禁止说话、看书及购买看守所内食品,并且严禁其向检查组进行申诉;因其身体健康极差,在看守所时体重不过百斤,患有心脏病和脑血栓,情况堪忧;其妻子王立艳因其被捕亦被当地警方拘留3天3夜,受到严厉审讯,使其受到严重惊吓。此前在沈阳市某一监狱服刑。

案件记录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辽宁省 > 鞍山市
案件描述
2021年6月23日,孙大骆被辽宁省沈阳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7月31日,又被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并被关押于瀋阳市第一看守所。2021年12月5日,其案在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秘密开庭审理,最终被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具体刑期不详。

孙大骆 在本案中的情况

逮捕 2021-07-31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