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3_00568
胡天峰,1981年10月10日出生,河北省人,深圳市居民,前中国武警部队成员,前缅北雇佣军人,原深圳市某派出所警员,民主维权公民。2002年,曾因母亲拔牙发生医疗事故,踏上了维权之路;2004年,又在深圳市某派出所做警员,期间结识众多仁人志士,并曾对许多陷入生活窘困的民主维权人士慷慨解囊;辞职后,因积极践行民主自由理念,不断为底层百姓不平之事呐喊、为被拐卖儿童奔波、为国家免费教育呼吁。2020年11月21日,被广州市警方突然从家中带走,自此失踪;2021年1月27日,与另4名民主人士被广州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转为刑拘;2021年9月3日,知其案被移送至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又于同年9月8日,案宗被移送至广州市中级法院,5人均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广州市检察院对其建议量刑3年,另四人建议量刑是,范一平5年,范文成7年、赖天龙和韦亚妮分别3年。2023年6月7日,终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2023年8月23日,刑满释放。此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11号 邮编51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