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3_00567
李文明,原名李明义、李明一,1964年出生,甘肃省兰州市人,原甘肃省兰州机车厂职工,原兰州市七里河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法轮功学员。1999年7月21日,曾因信仰和负责兰州七里河地区法轮功信仰者的管理工作,被当地警方从工作单位抓捕,至6个月后才被释放。2000年,曾因前往北京上访,被北京警方关押3个月。2000年5月,曾因参加被迫害致死的兰州法轮功信仰者姚宝荣的悼念,被警方当场抓捕,后被送至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劳动教养1年6个月。2001年11月—2002年2月,因其获释后又被强迫接受洗脑教育,逃离洗脑班,随被警方悬赏通缉。2002年9月,被兰州市七里河警方再次抓捕、刑拘,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后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20年,刑期至:2022年9月。此前在甘肃省兰州监狱服刑。其在狱中遭受严重迫害,多次受恶徒殴打、电击等酷刑折磨,生命垂危,同时,因其自幼是孤儿,妻子肖彦红亦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判刑,故迄今无人前往探视。2021年8月,刑满出狱。2022年8月23日,因常在街上与人宣传法轮功,又与另7名法轮功信仰者被兰州市七里河区警方以涉嫌邪教罪从住处抓走刑拘,后另7人五天后被取保获释,而其仍被续押;现其已被七里河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并其案应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被羁押于兰州市七里河西果园看守所(兰州市第三看守所)。2023年2月底,被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起诉到城关区法院。2023年8月得知,城关区法院已对李文明开庭,判刑5年,罚金3万元。刑期至:202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