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

刘伟

法轮功学员

POC_2023_00460

  • 当前状态 有期徒刑
  • 地区 四川省 > 成都市 > 双流区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刘伟,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人,法轮功学员。2019年7月10日,刘伟、艾朝玉夫妇被成都公安局成华分局国保、双水碾派出所警察抄家并抓捕。2019年8月17日,刘伟、艾朝玉夫妇被成华区公安分局批捕,关押在郫县看守所。2020年4月3日,成华区检察院把刘伟、艾朝玉夫妇起诉到成华区法院。2021年4月27日下午,刘伟、艾朝玉夫妇,在成都市成华区法院一楼视频开庭,分别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8年。刘伟罪名就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7年7月9日。庭审结束后,刘伟、艾朝玉夫妇与家人不服判决,要求上诉,并请律师继续代理二审。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9-07-10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描述
2019年7月10日,刘伟、艾朝玉夫妇被成都公安局成华分局国保、双水碾派出所警察抄家并抓捕。2019年8月17日,刘伟、艾朝玉夫妇被成华区公安分局批捕,关押在郫县看守所。2021年4月27日下午,刘伟、艾朝玉夫妇,在成都市成华区法院一楼视频开庭,分别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8年,刑期至:2027年7月9日。

刘伟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9-07-10
逮捕 2019-08-17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8 年
距释放还有: 437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7-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