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明新

向明新

因言获罪者

POC_2023_00368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湖南省 > 怀化市 > 沅陵县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未知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向明新,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人。曾举白纸力挺参与白纸运动的年轻人。2023年3月4日,因在微信群用语音评论雷锋而被以涉嫌 “侵害英雄烈士、荣誉罪”被刑事拘留,3月17日,被逮捕,现处于补充侦查阶段。向明新有严重的糖尿病,双脚已开始溃烂。被关押在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看守所。后获释。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3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湖南省 > 怀化市 > 沅陵县
案件描述
向明新于2023年3月4日因涉嫌“侵害英雄烈士、荣誉罪”被刑事拘留,3月17日被逮捕,现处于补充侦查阶段。后获释。

向明新 在本案中的情况

逮捕 2023-03-17
罪名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九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