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俊

孙俊

法轮功学员

POC_2023_00360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辽宁省 > 大连市 > 中山区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孙俊,大连市中山区人,大连市热电公司职工,妻子张霞,法轮功学员。2016年3月15日,张霞在学校上班时间又被大连市国保与民主广场派出所警方联合抓捕,家被查抄。3月17日,其丈夫孙俊区派出所问询,被当场扣押,后得知夫妇二人均被关押在大连市姚家看守所羁押。2016年4月21日,其被大连中山区检察院以涉嫌“邪教罪”正式批捕。2017年6月,被大连市中山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处7年5个月,孙军被判刑7年2个月,各处罚金1万元,孙俊刑期至:2023年5月16日。2017年9月底,张霞被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服刑。2017年年底,孙俊被从大连南关岭监狱转到沈阳市第一监狱服刑。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6-03-17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辽宁省 > 大连市 > 中山区
案件描述
2016年3月17日,孙俊被派出所问询后当场扣押,后得知被关押在大连市姚家看守所。2016年4月21日,被大连中山区检察院以涉嫌“邪教罪”正式批捕。2017年6月,被大连市中山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处7年2个月,处罚金1万元,刑期至:2023年5月16日。

孙俊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6-03-17
逮捕 2016-04-21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7 年 2 月
附加刑
罚金: ¥10,000.00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3-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