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亚军

丁亚军

人权捍卫者

POC_2022_00062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出生日期 1968-10-24 (57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丁亚军,1968年10月24日出生,黑龙江省鹤岗市人,网名“小龙女”,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自2008年起,曾因自家房屋被开发商暴力强拆而逐级上访,后被迫离开家乡进京维权;上访期间,因触及地方利益而被当局多次关黑监狱、行政拘留十余次、被劳教,甚至被判刑。2010年8月28日,曾被关进北京市虎坊路黑监狱;2011年3月10日,曾被又一次关押黑监狱3天,关押期间,差点致死; 2012年2月24日—3月4日,曾被再次关进北京市南五环黑监狱;2012年3月26日,被鹤岗市当局的维稳人员强行截访遣返原籍,随后被处以劳动教养2年,后因其身患严重心脏疾病,多次出现呼吸困难而被保外就医,监外执行1年;2014年3月8日—9日,曾因在中共两会期间的会场外抛撒冤情传单,以期让与会代表知晓其冤情并帮助解决诉求,而被北京西城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4月被转正式逮捕,后被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8个月;出狱后,其继续坚持维权,并开始逐步向维权公民转型。 2017年6月12日,因六四纪念日在天安门广场与他人进行行为艺术,而被北京西城区西长安街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刑拘,之后虽被短暂取保获释,但7月12日又被黑龙江省鹤岗市警方收监逮捕,并关押于黑龙江省鹤岗市看守所。2017年7月31日,其案在鹤岗巿向阳区法院开庭受审,同年9月8日,被鹤岗巿向阳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020年6月,刑满释放。此前服刑监狱缺详。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7-06-12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案件描述
2017年6月12日,因六四纪念日在天安门广场与他人进行行为艺术,而被北京西城区西长安街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刑拘,之后虽被短暂取保获释,但7月12日又被黑龙江省鹤岗市警方收监逮捕,并关押于黑龙江省鹤岗市看守所。2017年7月31日,其案在鹤岗巿向阳区法院开庭受审,同年9月8日,被鹤岗巿向阳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020年6月,刑满释放。

丁亚军 在本案中的情况

批准逮捕 2017-07-12
一审判决 2017-09-08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3 年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0-06

事件时间线

  1. 释放/回家

    刑满释放

    2017年 丁亚军因「寻衅滋事罪」被抓捕
  2. 一审判决

    因“寻衅滋事罪”被一审判刑3年

    2017年 丁亚军因「寻衅滋事罪」被抓捕
    寻衅滋事罪
  3. 开庭审理

    案件在鹤岗巿向阳区法院开庭受审

    2017年 丁亚军因「寻衅滋事罪」被抓捕
    寻衅滋事罪
  4. 批准逮捕

    被鹤岗市警方收监逮捕

    2017年 丁亚军因「寻衅滋事罪」被抓捕
    寻衅滋事罪
  5. 刑事拘留

    因在天安门广场进行行为艺术被刑拘

    2017年 丁亚军因「寻衅滋事罪」被抓捕
    寻衅滋事罪
  6. 批准逮捕

    被转正式逮捕

    无关联案件
  7. 刑事拘留

    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

    无关联案件
    寻衅滋事罪
  8. 保外就医

    因病被保外就医1年

    无关联案件
  9. 劳动教养

    被强行遣返并处以劳动教养2年

    无关联案件
  10. 黑监狱拘押

    被关进北京市南五环黑监狱

    无关联案件
  11. 黑监狱拘押

    被关押黑监狱3天,差点致死

    无关联案件
  12. 黑监狱拘押

    被关进北京市虎坊路黑监狱

    无关联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