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3_00354
刘春爱,女,家住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地区,法轮功学员。2019年8月11日,刘春爱、李爽、闫勇、岳利永4人均被抓捕。2022年12月,刘春爱、李爽、闫勇、岳利永,经2次开庭后,分别被判刑:刘春爱、李爽、岳利永,3年9个月,分别被罚金4千元,闫勇3年6个月,被罚金4千元。刘春爱罪名不详,刑期至:2023年5月10日。此前他们被关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