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登蕊

翟登蕊

公益人士

POC_2023_00316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甘肃省 > 白银市
  • 出生日期 1995 (31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翟登蕊,女,1995年出生,甘肃省白银市人,微信号“阿拉登”,公益组织志愿者,女权活动组织者,北京白纸运动参与者。大学本科时曾攻读社工专业,毕业后,因热爱文学,尤为喜欢戏剧与教育,又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攻读英美文学专业硕士学位;硕士学位获得后,留居北京生活,并任职于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其常在业余时间投身于多种公益活动,比如在当地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如少儿英语演讲培训班)和公益服务机构(如到北京市区的养老院服务)做志愿工作;曾因关注妇女平权问题而组织过一个女权群,直到被抓捕之前才被解散;新冠疫情刚开始时,曾组织过一个阅读群,即邀请群友阅读意大利作家埃莱娜·费兰特创作的长篇小说《我的天才女友》并予以讨论。2022年11月27日,因疫情防御封控期间新疆发生火灾事件,其及多位群友与工作合作伙伴等在网上看到在北京市亮马河将有为新疆死难同胞悼念的活动信息,与众友人当晚一起到亮马河桥参与了悼念活动;两天之后,其等多人均被当地派出所警方传唤带走;后因都是年轻人,且在悼念活动中未有出格的举动,在被警方传唤笔录和批评教育之后又都无罪释放。2022年12月22日,其又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秘密刑拘,同期另有8人亦被警方以同罪由再度刑拘,自此尽都失联;2023年1月20日,知其与同是白纸抗议者的群友李元婧、李思琪、曹芷馨等共计9人已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2023年4月19日得知,曹芷馨与李元婧、李思琪、翟登蕊已取保获释。此前被羁押于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2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北京市 > 市辖区 > 朝阳区
案件描述
2022年12月22日,翟登蕊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秘密刑拘。2023年1月20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正式批捕。2023年4月19日,取保获释。

翟登蕊 在本案中的情况

逮捕 2023-01-20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