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婧

李元婧

活动人士

POC_2023_00315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北京市 > 市辖区 > 朝阳区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李元婧,女,90后,北京白纸运动参与者。2019年澳洲UNSW大学毕业后,回到国内,并在北京市一跨国会计事务所当会计师;业余时间组建了一个电报群,让兴趣相投网友互通信息,发布、谈论及分享海内外资讯;该电报群里有不少海外媒体网友,其言论、资讯时有对当局不利的信息。2022年11月24日,因新疆乌鲁木齐一栋大楼突发火灾,但政府当时的过度防疫措施而致火灾未能及时扑灭和救助,最终导致数十人死亡;消息一经传出,世界各地华人群体,尤其是海外留学生群体及中国大陆各地民众纷纷为死难者举行悼念和抗议活动;11月27日,其及多名群友与因在网上看到当晚在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河将有为新疆死难同胞悼念的活动信息,遂与曹芷馨、翟登蕊等数名好友带着蜡烛、鲜花以及写了诗句的便签与白纸,一起到亮马河桥上参与了悼念活动;两天之后,其等十数名青年人都被当地派出所警方带走传唤;后因其等在悼念活动中并未有出格举动,因而一天之后被警方无罪释放。2022年12月20日,其又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秘密刑拘,另有8人亦在同天和之后几天内纷纷被朝阳区警方以同罪由二次刑拘,自此全都失联;2023年1月20日获悉,其与同是白纸抗议者的群友李思琪、曹芷馨、翟登蕊等共计9人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2023年4月19日得知,曹芷馨与李元婧、李思琪、翟登蕊已取保获释。此前被羁押于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案件记录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北京市 > 市辖区 > 朝阳区
案件描述
2022年12月20日,李元婧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秘密刑拘。2023年1月20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2023年4月19日,取保获释。

李元婧 在本案中的情况

逮捕 2023-01-20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