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文田

姚文田

出版审查受害者

POC_2023_00273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 出生日期 1941 (85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姚文田,1941年出生,现居香港,原香港晨钟书局负责人,著名出版人。自长期在香港从事出版业以来,其曾多次出版政治敏感题材及部份被当局视为禁忌的书籍,如大陆公知作家于建嵘、秦晖、陈志武等撰写的《中国大呼吸——十大学者论国家战略与民族使命》,流亡美国的89民运人士封从德的《六四日记》,前体制内改革派李锐、胡绩伟和谢韬合著的《胡耀邦与中国政治改革——12位老共产党人的反思》,旅美流亡作家余杰的作品《影帝温家宝》、《河蟹大帝胡锦涛》等等。2013年始,作家余杰的新作《中国教父习近平》封笔,并已商定由香港晨钟书局于2013年4月出版发行,2013年10月27日,当局诱使他从香港携带七瓶经过改换标签而未经申报的化工品,从罗湖口岸入境,之后在罗湖区与一名张姓人士交接时,被罗湖海关缉私人员当场截获,随后被深圳警方以“携带违禁品” 罪由而拘捕,并被羁押于深圳市某看守所;2014年3月31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始对其案件予以开庭审理,至2014年5月8日被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2023年2月27日,刑满获释。其健康状况极差,患有心脏病和哮喘病,并在被拘期间多次晕倒,此前在广东省东莞监狱(东莞市石龙镇新洲,邮递区号523295)服刑。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3-10-27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广东省 > 深圳市 > 罗湖区
案件描述
2013年10月27日,姚文田被当局诱使从香港携带七瓶经过改换标签而未经申报的化工品从罗湖口岸入境,之后在罗湖区与一名张姓人士交接时,被罗湖海关缉私人员当场截获,随后被深圳警方以“携带违禁品” 罪由而拘捕,并被羁押于深圳市某看守所。2014年3月31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始对其案件予以开庭审理,至2014年5月8日被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2023年2月27日,刑满获释。

姚文田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3-10-27
罪名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第二节 走私罪 / 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刑期
10 年
附加刑
罚金: ¥250,000.00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3-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