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3_00231
林燕梅,女,广东省电白县水东镇人,电白县二轻农机厂职工,法轮功学员。2018年8月29日,林燕梅、吴朝琪、甘惠玲被电白区国保大队和电白区电城镇防暴特警大队带走。林燕梅、吴朝琪被关押在茂名第一看守所。2018年10月1日,林燕梅、林丽珍、吴朝棋被电白区检察院批捕。2019年8月13日上午,茂名市茂南区法宣判:林燕梅被判刑4年6个月,罚金8千, 罪名不详,刑期至:2023年2月28日。林丽珍被判刑5年,罚金1万;吴朝棋被判刑5年,罚金1万。三位当事人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2019年11月12日,广东茂名市电白区法轮功学员林丽珍与儿子吴朝棋、妹妹林燕梅一家三人被茂名市中级法院宣判:维持原判。2020年1月15日,被转到广东省女子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