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浚聪

余浚聪

维权人士 劳工维权者

POC_2023_00218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江西省 > 上饶市
  • 出生日期 1993 (33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余浚聪,1993年出生,江西省上饶市人,原深圳佳士科技有限公司建会(即组建职工代表大会)工人,维权代表。李展、米久平及余浚聪,均为焊接设备制造商深圳佳士科技(Jasic Technology)的工人。2018年5月,他带头起草了要求佳士工厂取消非法罚款制度,停止强迫工人参加公司徒步,禁止打骂工人,以及允许工人成立工会的联名信。他与刘鹏华和张保信5月10日收集到28个签名之后,把联名信提交坪山区工会,得到区工会主席的口头批准去成立工会。6月7日,米和刘提交了成立工会的正式申请,但被告知他们需要工厂的盖章。因工厂拒绝提供盖章,他们的建会申请受到阻拦。2018年5月10日,佳士员工余浚聪被开除,佳士科技有限公司工人向坪山区总工会反映情况,区总工会表示可以组建工会解决问题。6月,深圳佳士科技管理层组建“职工代表大会”,实质上将要求组建工会的工人所提出的候选人排除在外。2018年7月21日,这些工友发布的公开信显示,带头的工友从16日起陆续被殴打或者开除。20日7点40,他们试图上工,被十余名保安架出场外,其中一名工人直接被打倒在地,10点30分,20多名工人被抓。7月20日中午,20多名佳士科技工人及声援者到深圳坪山区燕子岭派出所抗议,被警员抓捕。21日下午,他们被释放。22日,佳士工人到燕子岭派出所门口,要求建立工会,严惩警察,并且合唱《团结就是力量》。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8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广东省 > 深圳市
案件描述
2018年7月27日,余浚聪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2018年9月3日,余浚聪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起诉。

余浚聪 在本案中的情况

逮捕 2018-09-03
罪名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