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栗

陈大栗

活动人士

POC_2023_00173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广东省 > 广州市 > 越秀区
  • 出生日期 1994 (32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未知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陈大栗,本名陈思冶,1994年出生,居住在北京市与广州市,影像工作者和音乐爱好者,动物权利保护著,异见表达者。自称具有“深度对话体质”,曾因为保护动物权利而吃素几年,后因身体健康原因被迫放弃。2022年11月27日,因去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广场参与众人表达对政府采取“动态清零”政策过度防疫的愤怒,遭广州当局打压;2022年12月4日,其被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派出所警方传唤带走,自此失联;后其家人得知,他被以“寻衅滋事”罪由处行政拘留7天;但至12月12日,其在办理了释放手续之后,又被突然截留转移,遂再度至今下落不明;针此,网友疑指其极可能已被越秀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因其身体属极度敏感性体质,本年度刚过2次手术,尚处于漫长的康复过程中,故其家人及网友对当下信息不明的执法程序中,他能否得到基本的人权保障与合理健康的医疗、温饱条件等十分担忧。2023年1月3日获知,其已在被关押共计20多天之后被取保释放,但仍需接受居住地(或返回原籍)同级公安机关监管,并保证随传随到。此前疑似被羁押于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2-12-04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广东省 > 广州市 > 越秀区
案件描述
2022年12月4日,陈大栗被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派出所警方传唤带走,被以“寻衅滋事”罪由处行政拘留7天;12月12日,其在办理了释放手续之后,又被突然截留转移。2023年1月3日获知,其已被关押共计20多天之后被取保释放,但仍需接受居住地(或返回原籍)同级公安机关监管,并保证随传随到。

陈大栗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2-12-04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